2019-04-15 15:59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标准化工作相关管理规定,在有关方面申报项目的基础上,经专家研讨评审,协会决定批准《辐射法制备高性能吸水树脂的技术规范》等5项标准立项,项目具体情况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规范化水平。各单位要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协会标准化工作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开展标准编制工作。标准结构和格式应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等系列标准规定和要求,努力提高标准编写的规范化水平。
二、确保标准质量。在编制过程中要强化标准的质量管理,严格工作程序,做好审核把关,确保标准质量。
三、广泛征求意见。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后,应在协会网站上广泛征集意见,征集意见时间不少于30天。同时,应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与该标准实施密切相关各方以及权威专家直接书面征求意见。各项标准征求意见情况要编制汇总表加以说明。
四、做好进度安排。起草工作组应做好项目进度安排,抓紧落实标准编制工作,并按项目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编制。
计划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请及时与协会秘书部联系。
联系人:秦子淇
电话:010-68512629、18010007568
邮箱:ciraoffice@126.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号302室
邮编:100045
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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