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9 16:45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适应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发展需求,增加标准有效供给,完善行业标准体系,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现协会结合行业发展实际需求和《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标准化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面向全行业开展团体标准项目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范围
考虑我国国情和行业近中期发展需求,兼顾前瞻性、先进性、实用性及与现行标准的协调性,以我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为重点,围绕同位素、辐射加工、放射医学、辐射安全等方面提出的标准提案。
(一)优先制定同位素与辐射行业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尚未涉及而实际研究、开发、生产、管理急需的团体标准;
(二)优先制定有利于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的团体标准;
(三)鼓励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
(四)积极推进企业标准上升为团体标准。
二、 提案资格及申请要求
(一)协会会员单位和分支机构均可提出制修订协会标准提案申请;
(二)申请单位具备与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科研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及人员条件,已做好编制标准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申请单位对项目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
(四)申请单位须填写《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团体标准提案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加盖公章,鼓励同时提交标准框架大纲或草案。
三、 时间要求
协会团体标准采取随时提案,定期立项机制。本轮征集工作截止至2019年8月30日,逾期转入下一批项目管理,请申请单位在规定时间前将申请表格及相关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邮寄至协会标准化工作办公室。
四、 联系方式
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号302室
联系人:秦子淇
联系电话:010-68512629
邮箱:cirastd@126.com
邮编:100045
附件1: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协会团体标准提案申请表.docx
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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